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三、四食堂东面临时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 编辑: 梁国越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29浏览量:

我院拟对三、四食堂东面临时停车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三、四食堂东面临时停车场工程。

2、项目编号:NCVT2017-028。

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需求一览表”。

4、项目预算:约14.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满足所采购内容的施工单位;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四、工期:20天。

五、现场踏勘的时间和地点: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报名人请在2017年8月1日上午10点00分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行政综合楼大门前集中,再到现场进行踏勘,逾期不再受理,现场踏勘联系人:林伟忠;电话:13737089496。报名前须进行过现场踏勘。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人持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301室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企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授权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待查),招标文件售价50元/套,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单位为项目被授权人和为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提供依法缴纳近期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为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信用记录:“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优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四个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其中基础信息页面显示的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称以及查询结果。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只能设置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中任意一天。

投标人应按上述查询时间的要求打印出相应的查询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及未按查询时间要求提供查询页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足额交纳。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8月4日上午11时00分前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行政办公楼3楼301号房)提交,逾期不受理。

十、评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4日上午11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后为评标的时间。评标地点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行政办公楼3楼301号房)。

十一、招标人资料:

招标人(全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0771-2029355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7月29日